【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托育托管机构:
为了直接登录“粤苗”微信小程序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教育局、卫生局通知要求,请微信上面的《雷州市杨家镇教育机构账号名单》中人员,按下列步骤操作:
1、用手机微信扫上面的二维码[粤苗]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可看到[学校入学查验]功能模块;
2、选择2025年,随之进行编辑所有班级,返回点击[学校入学查验]、[入学扫码],按各班别人数扫本班所有家长提交的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上的二维码,完成学校查验管理;
3、扫码查验后可点击[查验列表],查看本校已查验纳管总人数及列表明细信息,后台对查验纳管漏种儿童定期推送[未接种人员]名单,学校查码工作人员可在[未种通知]列表中查看漏种人员名单,并及时进行催促补种。
4、【温馨提示】各小学::只扫幼儿至三年级学生的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上的二维码,完成学校预防接种查验管理。
以上工作于2026年1月25日前完成。
[杨家镇中心小学教育指导组2026年1月23日下午]
关于2025-2026学年度小学综合学科质量检测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检测科目
2025-2026学年度小学综合学科质量检测涵盖两门学科,分别为道德与法治、科学。
二、检测内容
检测内容覆盖各年级教材中的相关知识与能力要点。
三、检测分值
道德与法治、科学两门学科不单独命题,而是组合为一张综合试卷进行考查,试卷卷面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学科试题分值占卷面总分的50%(即50分),科学学科试题分值同样占卷面总分的50%(即50分)。
【通知】
各小学:
1、请核对微信上面的《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杨家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汇总表》中的人数和拨款金额是否相符(每个月533元),有异议的电话联系姚权兴同志;
2、请依据你校的《雷州市杨家镇XX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按照上学期的考核方法,对本校教职工(含派入支教你校的教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不能考核出全校所有教职工的金额都相同),然后填报《雷州市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表》(该表最后一列的“绩效金额”要保留整数,并且全校的合计金额要与微信上面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汇总表”中你校的发放金额相一致);
3、考核完毕后把教职工的绩效金额对应填入《(1月30日)杨家镇小学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代拨明细表》中(只填你校的,其它校留空不要删掉),填完后再次核对一下姓名所对应的金额;
4、用工资报销表填写《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签领表》,要求教师签名并盖章;
5、特别强调:不要改变《(1月30日)杨家镇小学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代拨明细表》电子版中的姓名顺序和账号(如果某教师换卡或已更新账号与代拨明细表中的账号不一致的,要在2026年1月28日前电话联系姚权兴同志更改),以上三种表格教职工的姓名顺序及金额要一致;
6、于2026年2月3日前点击校长群上面的“(1月30日)杨家镇小学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代拨明细表(群报数)”,把填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代拨明细表”电子版上传在“群报数”中,不准另外发在微信群上;
7、于2026年2月3日前把《雷州市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评分表》和《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签领表》纸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也要再盖章)各1份交给陈泽同志代收,不要发电子版。
[杨家镇中心小学教育指导组2026年1月19日上午]
培训通知|2026年春季学期人教版义教新教材网络培训和答疑活动
【温馨提示】
各小学:2026年1月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名单已发在上面,请查看,个人所得税比上个月少扣几元,工资也比上个月少了几十元不等。现解释如下:
(1)11月底已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让老师查看对比基数,由于2025年1月份调整工资,教师增加了几百元不等,同时2025年6月也增加晋升工资几十元不等,因此,从表中可以看出教师2025年比2024年月平均工资高得多;
(2)2026年1月起就按2025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扣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8%)和年金(缴费工资基数×4%),由于缴费工资基数高了,2026年1月就多扣了养老保险和年金。因此,2026年1月份工资比上个月少几十元不等;
(3)有的老师领取实发工资超过5000元,但未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操作,也扣了个人所得税,详见微信上面的《扣个人所得税名单》,工资少了扣税也少几元。
(4)如果有符合个人所得税七项扣除而未操作的老师,请通知他们这几天补操作。
(5)这几天可派人到指导组取回你校教师2026年1月的《工资代扣款项明细表》让教师查看,下周发来工资时各教师再核对工资簿,教师有异议的校长根据上面内容先做好解释,确实错误的再咨询姚权兴同志。《工资代扣款项明细表》不准拍照、不准转发、不准外传。
[杨家镇中心小学教育指导组2026年1月15日上午]
关于严格执行雷州市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病事假期间工资制度的通知
本通知有关病、 事假期间工资制度适用于我市教育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含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二、病、事假期间工资计发相关规定
(一)病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下同)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 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 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 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 90%计发。
4.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获得国家或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等,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二)事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
1.当年事假累计在 20 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2.当年事假累计在 21-30 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 80%计发(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 天,下同);累计在 31-50 天的,基本工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 50%计发;累计超过 50 天的,超过天数停发基本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问题
干部职工一个月中事假累计不超过 10 天,病假累计不超过 15 天的,按其实际工作时间和教学业绩计分;事假超过 10天、病假超过 15 天的,本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考核计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不含节假日),病假连续超过 60天或学期内累计超过 90 天的也不享受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考核计分。另外,患有重症疾病(三甲以上医院出具诊断书并有相关的住院病历和报销发票等)的干部职工,按其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 60%发给。
(四)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问题
干部职工一个月中的事假累计 3 天以上不超过 10 天的,病假累计 5 天以上不超过 15 天的,按本月津贴的 50%发放;事假超过 10 天、病假超过 15 天或旷工超过 2 天的,本月不享受津贴;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不含节假日),病假超过 60 天的本学期不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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